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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给你送礼?呵呵?”
“因为你当红呗!”
弘德殿玉华堂中,朱标面带微笑,坐在靠窗的位置。
标哥的品味一向很好,穿着天青色窄袖盘领袍。
这种袍服既有盛唐服饰的雍容,又有前元服饰的干练和修身。
使得本有些微胖的标哥,此刻看起来身形健美,满是男子气概。
而这袍子的天青色,雅致非凡,配以琥珀腰带,更显得整个人清爽端庄气度万千。
“我那些个弟弟呀!”
朱标把手中,李景隆呈上的礼单轻轻放在桌上,笑道,“都是聪明绝顶之人。虽身处藩国,可眼睛却始终看着京城呢!”
这话,李景隆不敢接。
天家子弟哪有不聪明的?
倒不是说他们敢奢望标哥的位子,而是天性使然。
况且他们和其他朝代那些藩王还不一样,都是拥兵自重上马治军下马牧民的边塞亲王。说句不好听的,人家关起门来过日子跟皇帝有什么两样?而且人家的日子比标哥这个太子在某方面来说还要舒坦!
他们是亲兄弟不假。
但也是真君臣。
民间兄弟之间还闹家务呢,随着年纪渐长,这些藩王们心里也在嘀咕,他们这位好大哥将来对他们会如他们亲爹一样,这么爱护宠溺要啥给啥吗?
结交朝上重臣,不能说是居心不良,起码是有几分想要引以为援的心思。
如今红得发紫的李景隆,无论是身份还是地位,都是最合适的人选!
而且还都他妈沾亲带故的,谁也挑不出毛病来!
“走,跟孤出去走走!”
朱标站起身,迈步朝外走。
李景隆忽然注意到,朱标起身之时,不经意的摸了摸腋下的位置,微微皱眉。
玉华堂外的苗圃之中,温暖如春。
冬日阳光中之下,鲜花盛开。
朱标轻轻俯身,俯瞰几株盛开的芍药。
“你呀,不用太小心了!”
李景隆躬身跟随朱标身后,就听对方轻轻开口。
“给你,你就收。”
朱标说着,回头笑道,“懂吗?”
“臣明白!”
李景隆嘴上答应,心中暗道,“收了我就告诉你,然后不管他们托我干什么,我就两眼一抹黑,装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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