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北莽大王薨(第1页)

临了了,却不像个书生,像个莽夫了。”北莽大王看着王诩,思绪仿佛回到了几年前。

那时候的王诩年少,虽然一身武功早就超越了同龄甚至非同龄的所有人,但是还是有抹不去的书生气。起初是觉得,少年人有书生气,怎么也好讨老婆一点。后来,在北莽呆了这么多年,老婆没有讨到,倒是越来越像个老学究了。

一双枯瘦的手在北莽大王的眼中放大,上面带着极为强大的真气,若是印在了除了北莽大王这一层次的高手身上,怕是瞬间就会筋断骨折。

北莽的第一人到底应该怎么称呼,一直是大魏的一个疑问,称皇帝?称天可汗?还是称大王?

以前北莽学过大魏,称首领为皇帝,后来北莽设立国师,集权前所未有,手下部落首领称可汗,北莽皇帝改称天可汗。再到后来,王诩成了国师,改了制称大王,到现在三种称呼并用,也没有分不清。对于北莽的官员而言,能捞到草地和牛羊就好,对北莽的百姓而言,能吃饱饭就好。

朴实的他们不知道,王诩之所以改制,是因为当时的他,内心深处还是一个大魏的人。王不如皇,这也算是一个背叛了的魏人,唯一能为祖国挣回的一口气了。

当然,越是这种朴实的民族,战斗力往往越恐怖。

北莽大王的双手护在胸前,他昔日是北莽的第一勇士,身为草原上最尊贵的王者,他从小食用最新鲜的羊奶,最嫩的羊羔和最烈的马奶酒,所以他有着天生的神力。有着草原上神的庇佑,他修炼起来真气也一日千里,被人称为不世出的天才。

他天生对动物有着无比的亲和力,再烈的马驹,在他的手底下也能驯服的无比听话,他的庭帐外,原本有一匹马,神骏无比,就连大魏的皇帝都无比羡慕。

但是此时,他那匹神驹七窍流血的躺在王庭大帐之外,尸体早已经冰凉。

他的背后是最信任的亲卫队,事实上,自从被王诩刺杀之后,他的身后永远跟着几十名高手。全世界都认为,这不是北莽大王在防着国师,他们彼此之间配合亲密无间,怎么会这般提防?

知道前些天萧摩诃大闹大魏武试,他们才“明白”,原来大王是在防着萧摩诃。

虽然这几十位护卫都是高手,虽然这几十位护卫的能力,加起来不弱于王诩。但是两个人离得太近了,近到所有人都认为,这个距离能够在王诩手下离开的,只有萧摩诃。

大王宽厚的双手和王诩的双手相接。

北莽大王生长在马背上,当年年轻的时候,清剿了不少的大马贼和小部落,与大魏交战的时候,这位有着强大个人力量的大王也喜欢骑上他的神驹披挂上阵。

那时候的他又不是大王。

所以北莽大王身上有很多疤痕,双手因为握持马刀,有很多茧子,甚至在成为北莽太子之后亲征,一根指头被战场上的刺客割断了筋,至今整只手都是僵直的。

但是那场战争中,北莽大王一掌拍碎了那个刺客的头颅——没错,是拍碎,不是拍死。

没有人有资格质疑这位帝王的剽悍力量。

但是这位大王此时嘴角却溢出了鲜血。

他的那匹神驹,虽然说不上日行千里,夜行八百,但是除此之外,有着更强大的短期爆发能力。这个世界上最好的马种,载上披挂好的骑士,也不可能在同一场战争中超过五次冲锋——当然,这个世界上也没有能抵御五次骑兵冲锋的步兵。

所以他的神驹很娇贵,长途奔袭的时候,需要各种静心的照顾,但是真正的搏斗能力连虎豹看了都会震惊。

不过他的那头神驹“折梅”却被王诩一掌轻描淡写的拍死,纵使是北莽大王这位昔日的第一勇士也没法想象,他亲爱的国师,武功到底到了何等的地步。

他的双臂开始颤抖,王诩虽然是个书生,但是真的战斗的时候,他的真气却如同九天之上的罡风一般暴烈,对此,阳小清应该深有体会。那些真气在北莽大王的双臂上爆开,让他有种自己双手被碾至粉碎的感觉。

事实上,若是没有灵丹妙药,北莽大王这辈子都没法动用他的双手了。

王诩的第二掌很快就到来,他的眼中满是平静——君臣相称几十年,感情极为深重。

但是他是王诩,是文可安天下,武可定乾坤的王诩。他已经给大王道歉过了,过去的几十年已然割舍。而且想到那个极为伟大,而且必然要去执行的事业,他内心的歉疚就不能再翻起任何浪花。

这一掌印在了北莽大王的肩部,北莽大王倒飞出去大约五步,一口鲜血喷出,看着淡然的王诩,北莽大王难以置信的说道:“你的手……怎么可能没事……”

王诩看了看自己的手,还有北莽大王破裂的衣衫,然后无奈地说道:“原来大王也对我早有提防,我今日来这里,大王应该是不清楚的,几十年着内甲的味道,不好过吧……按理说,这样我心里也能好过一点,不过,微臣却没甚感觉呢。”

北莽大王的身上穿着一层内甲,上面有无数细密的刺,平日里穿着,虽然紧致,但是不会有什么妨碍。若是内甲遭受了压力,上面的刺就会竖起。

按照正常的情况,此时王诩的手应该挂在了内甲上,因为王诩的力量实在太大,即使很多刺分散了压力,但是王诩的手还是会被刺穿。

任你武功再高,身体也不可能如同金石。

而且那些刺上,都恶毒的留了倒刺,如同鱼钩一般。若是真的手挂在上面,强行取下,整个手掌怕是都要少一半的肉。

王诩有些无奈地对北莽大王说道:“最近收的那个徒弟,和他一起的姑娘教会我,其实真气不必拘泥于体内的,其本身的破坏力就可以做很多事情,更何况……”

王诩的语气就像拉家常,就像一个年迈的老者在夸赞自己家的后辈聪明一样,语气中有些自豪,也十分喜悦。

北莽大王收敛了皱起来的眉头说道:“更何况什么?”

王诩笑了笑,有些调皮的说道:“更何况,我的真气储量太多了,又能生生不息,根本用不完。”

原来,王诩的手上,一直附着着真气,王诩的修为,已经几于仙道。

热门小说推荐
锦鲤特工在种田

锦鲤特工在种田

穿成被无良叔婶卖给人牙子的八岁小孤女怎么办?雇佣兵出身的聂绾绾表示不怕不怕,开局先分个家!然后再当个小大夫,开个小酒楼,买座小玉山,发家致富就在眼前!去前线的大哥回来了,失踪的父母也回来了,还有个小狼狗整天围着她打转!小日子渐渐滋润起来,聂绾绾觉得自己有亿点点优秀!生活有亿点点幸福!并且想躺平摆烂可小狼狗丈夫却直勾勾地盯着她平坦的肚子媳妇儿,还要再生个小狼崽儿才能躺平!一二三四五,六六聂绾绾数着满屋子蹦跶的小狼崽,一脚将跃跃欲试的某男踹下炕。...

龙机少年

龙机少年

时代是虚构的皇朝时代,地点是龙统帝国。以打地下黑拳为生的十七岁少年云鸩突遭噩耗,相依为命的义父被一种称为龙机的人型战斗机体害死,而龙机正属于当今帝国皇室所有。立志于复仇的云鸩却很快发现自己和皇室存在着血脉上的关联,他是皇室流落于民间的第11皇子,但在内心,云鸩的身份认知还是那个民间少年,他不想让义父白白死去,想向罪魁祸首的皇帝复仇。但龙统帝国强大无比,实力上的差距使得云鸩无法尽快达成目标,他不得不表面上认可了自己皇族子弟的身份,虚与委蛇之下参与进由皇帝制定的帝位继承人竞争游戏,他打算由皇族内部推翻皇权!复仇者与帝位候选人的双重身份使得年轻的云鸩挣扎于多面角色带来的矛盾冲突中,经历痛苦喜悦成长抉择,一步步重新塑造着自己新的人生使命PS龙机就是动漫里的机甲,这个龙字只是代表皇族,不是说机体外观必须复合龙的形态。...

憋宝秘闻(探险者的诡异往事)

憋宝秘闻(探险者的诡异往事)

我叫张阳一个神秘的憋宝人,书中带你走入东北深山老林里的那些无法解释的民俗传说。大兴安岭深处的人骨菩萨。九夷族留下的惊人宝藏。北邙山下的阴兵古城。锁尸井万骨洞,百足蜈蚣,人面狐狸,百鬼仙胎走蛟档案,以及山海经中出现的奇异生物。...

蓄意诱捕,偏执容爷以美色撩人

蓄意诱捕,偏执容爷以美色撩人

1v1双洁,甜宠,救赎,蓄谋已久三年前,身为无国界医生的苏沅兮被迫救下一个重伤的男人,却因牵扯而来的意外,永远失去了握手术刀的资格。三年后,她偶遇京城令人闻之胆寒的容五爷,容晏。目睹他满手染血,暴戾恣睢的模样,她被勾住腰肢锁进他怀里,这个世上,能守住秘密的只有死人和我的女人,你选哪个?一场蓄谋已久的婚宠,他穷尽所爱,恨不得为她摘星揽月,人人都道容五爷从此有了软肋。唯有容晏知道,至死不回头的沦陷,只因她是照进黑暗世界里的那束光。而有一天,当往事重揭,他的阴暗和罪孽再无法隐瞒。兮儿,如果我赔你一只手,或者把命给你,能不能换你留下?容晏是从地狱爬上来的人,不信鬼神,却信佛。苏沅兮生日的那天,他冒着大雪去了灵安寺,一身傲骨跪在佛前虔诚地抄写经文,只为祈求他的女孩平安顺遂。心诚则灵,所愿定有所偿。原来,佛真的不诳语。...

军婚三宝后,我在九零靠捡漏赢麻

军婚三宝后,我在九零靠捡漏赢麻

上辈子,姜言笙误会祁西野在外面有女人,跟他离心闹了半辈子。直到这个男人,跟她殉情在火海,她才懂得自己究竟有多爱他。重生回到一切悲剧还没发生之前。救下差点被人害死的孩子和父母。发誓找那些伤害过他们一家的人报仇雪恨。意外开启玉佩空间,也收获了一双捡漏的眼睛。破鼻烟壶,居然是上等翡翠。布满油垢的插屏,竟是金丝楠木打造的。丢在垃圾堆里的废料,开出价值千万的玻璃种帝王绿翡翠。一次次捡漏成功,一次次打脸爽翻,也在一次次跟祁西野深入交流后,了解到他比她想的更爱自己,自己比她想的更离不开他。情不知所起,一往而终。祁西野用长情的陪伴,跟她告白,自己的爱有多深,情有多真。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军婚三宝后,我在九零靠捡漏赢麻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大宋:开局迎娶潘金莲

大宋:开局迎娶潘金莲

武大郎为何帅到出奇?潘金莲为何贤惠温婉?西门庆如何成为大善人?武植轻叹口气,看向旁边熟睡的潘金莲怎么都想不通,老子一个普普通通的穿越者,本来只想老婆孩子热炕头的过自己的小日子。怎么会忽然就成了潘金莲她相公了呢?...